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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當局長,老婆是下屬單位出納,單位小金庫的錢放進老婆個人賬戶,老公調離,老婆取出餘額銷燬賬目憑證,這一對“好夫妻”就這樣輕輕鬆鬆貪污了93萬餘元公款。12月14日,浙江省金華市金東區交通局原局長丁覺亮和妻子章豔芬一同站上了金華市中級法院的被告人席。
2005年9月,金華市金東區公路工程管理所(下稱工程所)負責人呂某向丁覺亮彙報該所承接工程有120餘萬元的利潤不知道該如何處理,丁覺亮指示將錢交給在工程所任出納的章豔芬保管,章豔芬將120餘萬元錢存進個人賬戶。之後,章豔芬分多次取出部分資金,以個人名義出借給他人使用或委託他人炒股,少部分資金用於金東區交通局開支。2007年1月,丁覺亮調離金東區交通局局長崗位,同年1月9日章豔芬將該賬戶餘額取出並註銷,同時將相關憑證、賬目銷燬。丁覺亮、章豔芬隱瞞該賬戶情況,既未上報組織,亦未將該賬戶資金上交,兩人共計貪污公款93萬餘元。
金華市三方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是由金東區交通局所屬單位職工個人出資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2004年該公司爲增加註冊資本,董事長項志雲對丁覺亮提出向金東區交通局借款2000萬元用於個人股東增資。2004年12月7日,丁覺亮擅自決定將金華天暢交通投資有限公司(金東區交通局下屬國有單位)的2000萬元公款借給項志雲,時任金東區交通局財務負責人的袁路有明知違法,仍積極落實了此事。
2003年,丁覺亮在任職期間因工程需要向浙江省公路物資有限公司採購瀝青,對方後以“技術諮詢費用”名義送給金東區交通局94萬餘元回扣。丁覺亮將該款項列入單位小金庫使用。
金華市檢察院指控被告人丁覺亮犯貪污罪、挪用公款罪,章豔芬犯貪污罪,袁路有犯貪污罪、挪用公款罪,項志雲犯挪用公款罪;以單位受賄罪追究被告單位金華市金東區交通局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丁覺亮的刑事責任。庭審中,被告方均承認了自己的罪行,法院將擇期宣判。(通訊員金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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