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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歲的“天上人間”夜總會營業部副總經理孫立霞,三次介紹他人進行賣淫嫖娼活動,從中抽頭獲利6500元。記者昨天獲悉,朝陽法院以介紹賣淫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罰金八千元。
孫立霞大學文化,吉林人。2008年3月,孫立霞應聘到“天上人間”工作,2009年初被任命爲營業部副總經理,化名孫閱庭,職責是爲客人預訂包房、介紹陪侍小姐與客人喝酒、唱歌。據悉,孫立霞所介紹的賣淫人員大多爲“天上人間”俱樂部陪侍小姐,其所獲得的“中介費”來自於陪侍小姐賣淫所得嫖資,其每次獲利均以現金或銀行轉賬方式取得。
根據孫立霞的供述,“天上人間”小姐的賣淫價格一般是3000元或5000元。有的客人知道價格,不知道的則由她和客人談,然後發短信告訴小姐。孫立霞則從嫖資中抽成。如果是3000元,她會從中抽成800元或1000元。如果是5000元,她則抽成2000元或2500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孫立霞分別以3000元和5000元的價格三次介紹他人賣淫,每次分別“抽頭”獲利1000元、 3000元和2500元。
庭審中,孫立霞辯稱其並未介紹賣淫,而是介紹雙方交男女朋友。其辯護人認爲,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缺乏具體的交易時間、地點,且沒有嫖娼男子的證言佐證,建議法庭宣告孫立霞無罪。
法院認爲,鑑於在案多名證人均證實孫立霞明知所謂的介紹男女朋友即是介紹賣淫嫖娼的事實,孫立霞對此在公安機關亦曾供述,且孫立霞每次介紹後均收取了一定數量的金錢,該證據已足以證明孫立霞明知他人進行賣淫嫖娼活動而予以介紹並牟利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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