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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2月27日電據馬來西亞《東方日報》報道,馬來西亞砂華小教師公會聯合會主席池鳳德認爲,華小校長應該擁有至少初中評估考試(PMR)中文及格的條件,同時華小也應該聘請數名懂得華語的書記。
“不諳華語校長或教師,會導致校內行政面對一些困難。例如主持會議時,可能被迫使用華語以外的語言,再者,校長也必須懂得華語方便與家長溝通。”
他指出,華小書記中,也必須至少有一兩名諳華語,如6名書記中必須至少2名諳華語。他強調,不論任何民族,只要懂得華語,都可以擔任華校的書記。
“華校常需要和一些華人社團往來信件,再者,一些華人家長的書信,他們必須看得懂才知道如何處理和存盤。”也是教總副主席的池鳳德26日向媒體也呼籲教育部,恢復以前的制度,即先知會學校董事部,以便讓董事部有時間調查有關校長是否諳華語。
“2003年以前,教育部每委派新校長到華小,都會事先發信給董事長。”
他不認同,對於教育部指很少華人子弟申請擔任華小書記的說法,因爲華人對政府職務缺乏興趣,教育部有責任去解決教育領域方面的問題,唯有教育部有決策權,策劃和擬定適當的制度和政策,來吸引更多更多華裔。
此外,他呼籲,若全砂華小校長面對問題時,如遇到諸如教育部分派不諳華文教職員、班級人數過滿問題,宜儘快聯絡學校的校董部,與董事會配合如何解決問題。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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