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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張蕾通訊員招霞)商場、餐飲、美容美髮、健身、洗衣、洗車……如今,各種儲值型會員卡漫天飛舞,辦卡的也不知到底是省了錢還是多花了錢。今天上午,朝陽法院發出提醒:此種會員制消費模式缺乏監管,一旦商家不誠信經營極易引發消費者維權糾紛,甚至是羣體性糾紛。法院表示,建立健全會員制消費的法律法規是當務之急。
朝陽法院經過調研發現,會員制消費模式存在以下問題:
會員資金不安全。在入會時,消費者往往需要預繳成百上千甚至上萬元的會員費,不少商家爲規避金融監管通過此方式大肆吸收資金,一旦經營不善,易導致消費者資金難以收回,甚至成爲犯罪分子非法集資的手段。
權利義務不對等。相當數量的商家在爲消費者辦理會員卡時既不提供收據、發票等憑證,也不與消費者簽訂書面合同,一旦發生糾紛,消費者甚至不知找誰承擔責任。
有的商家雖然與消費者簽訂書面合同,但是合同條款過於簡單,未明確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別是關於預付卡使用範圍、期限及退款條件、消費者購買的商品、服務項目、服務價格、商品質量、服務標準等細節,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致使消費者難以追究商家的違約責任。
有的商家在合同中塞入大量霸王條款,如“最終解釋權歸髮卡單位”、“一經售出、概不退款”、“有效期滿卡內餘額一律作廢”等,一旦消費者因服務質量、期限、價格等問題與商家發生糾紛,商家往往利用“最終解釋權”條款任意解釋合同,爲消費者維權設置障礙。
還有部分商家限制消費者的合同解除權,雖然同意退卡,但要收取高額退卡手續費,或者對會員卡設置較短有效期,強迫消費者短時間內消費。
會員權益無保障。有的商家在承諾“高性價比”的會員待遇承諾後難以兌現,提供質次價高的產品或服務,甚至通過臨時擡高服務價格、使用過期產品等手段降低經營成本,導致會員不滿。
有的商家在提供服務時,附加種種限制,導致消費者使用會員卡消費時,還得額外增加費用。
甚至有商家大量招募會員後,或惡意欺詐捲款潛逃,或因經營不善而倒閉,或遷址,或更換經營者,導致會員權利嚴重受到侵害,以致引發各種消費者維權訴訟。
對此朝陽法院提出了幾項建議。法院認爲,應從速建立健全會員制消費的法律法規,對實行會員制消費的企業資質、規模、違法行爲的處罰等作出明確規定,對實行會員制消費的商家設置准入備案制度,對商家註冊資金、經營資質和信用記錄等進行審查。
建議相關主管部門制訂會員制消費業務的合同範本,強制商家使用,確保消費者的權利義務相一致。此外,主管部門還可從商家收取的會費中提取一定比例資金,作爲風險準備金或保證金。一旦商家關門逃逸、無法履行退款義務或發生糾紛,可啓用該筆資金賠償消費者損失。J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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