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南方日報訊(記者/盧軼通訊員/嶽才軒)筆者昨日從省財政廳獲悉,根據省財政廳、省物價局近日印發的《轉發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免徵小型微型企業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我省將對小型和微型企業免徵27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免徵期爲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據瞭解,依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小型、微型企業認定標準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比如,工業企業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但低於2000萬元的爲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的爲微型企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萬元及以上但低於1000萬元的爲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50萬元以下的爲微型企業;農、林、牧、漁業中營業收入50萬元及以上但低於500萬元的爲小型企業,營業收入50萬元以下的爲微型企業。
此次免徵的27項行政事業性費用包括全國性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省定行政事業性收費兩類,涉及工商、稅務、海關、商務、質檢、農業、旅遊等15個方面。其中,全國性行政事業性收費包括企業註冊登記費、稅務發票工本費、海關監管手續費、貨物原產地證明書費、農機監理費等22項;省定行政事業性收費包括交通部門收取的IC卡道路運輸電子證件工本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收取的勞動合同文本費、勞動年審證照費、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工本費以及口岸部門收取的拱北口岸一站通遠程卡費等5項。
據悉,省直有關部門將督促本系統內相關收費單位認真落實減免規定,加強對小微型企業享受收費優惠政策的登記備案管理,確保符合條件的小微型企業享受收費優惠政策。各地財政、價格主管部門也將及時公佈對小微型企業免徵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並加強監督檢查,確保減免政策落實到位。
(來源:南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