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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遇到搶劫盜竊這樣的市民求助,我們其實心裏也挺糾結的,幫是肯定要幫的,但是自己卻沒有必需的防身工具,需要承擔較大的風險。”一位佛山的交警和記者說道。
這樣的情況將在年後有所改善,記者28日從佛山禪城公安部門獲悉,禪城即將爲上路交警配發槍支,以做到“一警多能”,近期將會對全員交警進行使用槍支培訓。
配槍後可“一警多能”
據介紹,佛山禪城區近日頒佈《禪城區深化公安工作改革實施意見》,提出打造一支精幹高效、運作協調、警令暢通、親民惠民的公安民警隊伍。其中,禪城交警綜合室和交警3個大隊將合併爲一個大隊,即“交警大隊”。當中最引人關注的是,春節過後,上路交警將會獲得槍支配發,以做到“一警多能”。
禪城區副區長、公安局長李劍雄介紹,“現在的交警主要工作是處置路面上的交通環境,但是交警在執勤的過程中往往會遇到一些搶劫盜竊等羣衆求助的事件,這個時候老百姓向交警求助,交警管還是不管?如果交警不能挺身而出,老百姓並不懂得分辨你是民警還是交警,只要我們穿着警服而沒有盡到幫助老百姓的義務,老百姓就會對我們產生不信任感。”
李劍雄強調:“我們將會對全員使用槍支進行培訓,確保所有的交警合法使用槍支。”
交警配槍有規可循
記者瞭解到,公安警察可分刑警、交警、巡警等警種,但交警配槍的情況不多見。2010年8月,深圳交警夜查醉駕遭圍毆折斷11根肋骨的報道引發網友爭論,不少網友對交警爲何沒有配槍表示不瞭解。
2010年8月,廣東省公安廳交管局介紹,各地交警部門即日起凡是參加大規模的查車行動,有條件的可配槍。
早在2008年12月14日,公安部發布的《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範》中也規定,交警上路執勤執法時,如有必要,可帶槍支、警棍、手銬、警繩等武器和警械;執勤警車也可根據需要配備槍支、防彈衣、防彈頭盔等。
網民聲音
贊
“白山法警”:按照我國《槍支管理法》的規定,人民警察是可以佩帶槍支的。往往出現緊急情況,交警是第一個出現在現場的。如果他們沒有槍支,就會錯過逮住歹徒的最佳時機。
彈
computer:武警和特警在行動和抓捕時,纔會帶上槍,交警上班也帶槍,難道要用槍指揮交通?槍支彈藥,不經過像武警那樣的武裝訓練,就隨便配給,歹徒打不準,誤把老百姓打死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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