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據民政部網站消息,民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日前印發《民政事業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要求逐步擴大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規模,制定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政策,引導和鼓勵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吸納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推動形成多部門、多行業、多領域共同建設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的總體態勢。
規劃提出,將逐步建立健全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政策性文件相配套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政策法規體系。制定社會工作專業崗位開發設置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評價制度、選拔使用政策、流動機制、薪酬保障機制、表彰獎勵制度。制定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政策,引導和鼓勵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吸納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符合條件的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按國家稅收法律法規的統一規定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逐步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力度。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和個人設立非公募基金會,引導社會資金投向社會工作服務領域。
規劃提出,重點在社區配備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推動事業單位分類設置社會工作專業崗位,協調相關部門和羣團組織加大社會工作專業人才使用力度,逐步擴大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規模。加快構建不同層次教育協調配套、專業培訓和知識普及有機結合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養體系,大規模開展專業培訓,大幅度提升現有從事社會服務人員的專業素質和職業能力。加強社會工作平臺建設,推動市(縣、區)設立社會工作服務中心,培育發展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
此外,規劃還提出廣泛開展面向社區居民的社會工作專業服務。加大對城市流動人口、農村留守人員、老年人、殘疾人、受災羣衆的社會工作專業服務力度。加強對殘疾流浪兒童、社會功能缺失人員、有不良行爲的青少年、容易肇事肇禍的精神病人、艾滋病病人、吸毒人員、刑釋解教人員等特殊人羣的疏導和矯治,幫助他們迴歸社會。鼓勵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服務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遠地區、貧困地區。建立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和志願者隊伍聯動服務機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