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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啟雯
富蘭克林曾言:『在這個世界上,只有死亡和稅是逃不掉的。』日本稅務征收機構用得最多的宣傳口號是『偷逃稅是國民共同的敵人』、『用你的稅金建立美好的家園』。只要有集體,就會有湊份子;只要有社區,就會有管理費;只要有國家,就會有稅收。『稅收就是喂養政府的奶娘』———馬克思這一比喻和判斷可謂是對國家稅主權鞭闢入裡的闡釋。然而,古往今來,國外總不乏反差明顯的事例:一個人民富裕的國家,卻有著並不寬裕,有時還會鬧財政危機的政府;而另一個人民貧困甚至是哀鴻遍野的國家,反而供養著似乎永遠也『不差錢』的闊綽政府。這究竟是為什麼呢?
雖說天津財經大學經濟學院教授李煒光的《稅收的邏輯:納稅人應該知道的基本財稅常識》(世界圖書出版公司)並非直接回答或探討這個問題,但對多數人來說,這本書也許會有助於深入思考此類問題。特別由於現在事關工薪階層的『個稅免征額之爭』終於塵埃落定,新婚姻法解釋出臺後被民眾視為趁機撈錢的『房產加名稅』,美國《福布斯》雜志多次將中國列為『稅負痛苦指數全球第二』引起稅務部門與某些財稅專家學者激烈反駁,此書問世正當其時。
然而在公眾眼裡,李煒光的『麻煩』在於,他研究和關注的東西太過『敏感』:既主張『無代表,不納稅』,又呼吁『要管住政府的錢袋子』,始終在提醒中國納稅人的基本財稅常識和權利意識。他把『稅收的邏輯』比喻為『拔最多的鵝毛,聽最少的鵝叫』,致力於將『歷史與當今』、『學術與現實』、『思想與實踐』相勾連,在盡力還原稅收真相的同時,為實現民主法治的『陽光預算』出謀劃策。
一般而言,人們所能理解的政府與納稅人的關系,還是『支配』與『被支配』、『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只強調納稅的義務,這些都不是正確的納稅人意識。在『誰來決定稅權』問題上,李煒光的主張是一貫的:『納稅人監控必須通過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著納稅人的利益,反映著納稅人的呼聲。納稅人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對要不要征稅、向誰征稅、征什麼稅、征多少稅、怎樣征稅、如何安排財政支出、支出效果如何評價等問題直接作出原則性決定,對政府的具體實施行為進行監控,並有權懲處政府的財政部門或主管官員,通過投票表決,決定國家財政資源的來源及其分配的流向。』
怎樣纔能管住『政府那只征稅的手』呢?李煒光認為,『面對這麼重要的、涉及千百萬人民群眾利益的大事,那些代表們一片寂靜無聲,而多數學者竟也選擇了當啞巴———這是非常可怕的。』他的批評令人深思:月朦朧為美,稅朦朧是罪———納稅問題上的模糊地帶,會讓民眾心不甘情不願,因為信息不對稱,就難以判斷收稅是否合理合法。『撥雲見日』的關鍵點在於『管束權力』,使『開征任何新稅都必須經國家的正式立法程序』。
畢竟,離開『管束權力』,李世民式的千古明君也會有貪圖安逸的時候,元好問式的良吏也會因『軍租星火急』而『鞭撲』百姓,杜甫式的忠厚儒者在滿心期待納稅人『差科死則已,誓不舉家走』的同時,也能夠理解『蹦騰戎馬際,往往殺長吏』的『納稅人反叛』……沒有對征稅權有效、有序、有理的制約,『監督者』的問題解決不了,賦稅負擔必然不斷加重,官民矛盾不可能根本消除,『稅收』和『預算』的陽光也便無法照射到每個公民的內心。
在研究過程中,李煒光還發現『中國歷次盛世均與減稅有關』。例如唐朝,前有『貞觀之治』,後有『開元盛世』,120年間政治經濟文化繁榮穩定,主要原因就在於堅持實行了減稅政策。重稅之下,從未出現過好形勢。這是極為重要的歷史經驗。對此,作者進一步提出,當下『中國稅負重不重,還不能簡單地就稅談稅,更要看費的高低』。對於普通老百姓而言,好不容易盼來了個稅羞答答的小幅調降,入托費、贊助費、擇校費、殯葬費等早已飆昇;對於中小企業而言,民間更有『一稅輕、二稅重、三費四費無底洞』的說法;近年來不斷加速的海外移民潮,與國內『高稅負、低福利』的大背景也不無關系。
因此,筆者認為,我國應建立一種輕型的稅制結構,減少或放寬稅費征收,不與民爭利,把納稅人從『高稅負』之役中解放出來,捨此別無他途,當代的『盛世』纔有可能真正到來。
潘啟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