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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規定領導收送『紅包』一律先免職再從嚴處理
實名舉報領導收"紅包"有獎
(記者朱宏通訊員粵紀宣)昨日上午,廣東省紀委、監察廳召開深入治理收送『紅包』問題新聞發布會,就廣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貫徹落實<廉政准則>深入開展治理收送『紅包』問題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行詳解。記者獲悉,領導收受管理或服務對象的『紅包』一律先予免職,再根據有關規定從嚴處理。據統計,2007年以來,全省紀檢監察機關查處涉及收送『紅包』的案件共485件497人,其中處以上乾部142人。
收紅包1月內須存廉政賬戶
《意見》要求,領導乾部要對拒收拒送『紅包』做出公開承諾,不以任何名義收送『紅包』,不得默許、授意、縱容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關系人收送『紅包』。
《意見》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建立重大節日和重點時段廉政提醒制度。對於承攬政府投資工程、中標政府采購項目的企業,要督促主管部門會同業主單位,共同做好節日期間的廉潔工作。領導乾部因喬遷新居、子女昇學、婚喪喜慶等需要舉辦宴請活動的,事前必須按規定向紀檢監察機關報告,並嚴格遵守不得邀請下屬單位乾部職工和管理服務對象參加、不得借機斂財的規定。領導乾部入校學習、出國考察結束後,在報告學習、考察情況的同時,應報告廉潔自律的情況。
《意見》提出,省和各地級以上市統一設立廉政賬戶。領導乾部和國家工作人員對因各種原因無法當場退回的『紅包』,應在1個月內全額上交同級紀檢監察機關(部門),或存入廉政賬戶。對不能全額上交或存入廉政賬戶的,以及在收送『紅包』一方接受調查後纔上交或存入廉政賬戶的,仍按違紀論處。要求省和各地級以上市紀檢監察機關盡快設立廉政賬戶,並及時向社會公布。廣東省紀委常委、秘書長王興寧在會上透露,目前省內已有部分地級市設置了廉政賬號,省內其他地級市也將逐步建立。
領導多次收紅包一律免職
《意見》對實名舉報『紅包』問題將實行獎勵。鼓勵乾部群眾通過撥打『12388』舉報電話、登錄紀檢監察機關互聯網舉報平臺、來信來訪等方式,實名舉報『紅包』問題。紀檢監察機關對舉報問題必須認真組織核查,對經查屬實的,可獎勵舉報人。有關獎勵辦法按廣東省紀委、省監察廳、省財政廳《關於獎勵舉報有功人員的暫行辦法》執行。
對領導乾部收受『紅包』的行為處罰也有詳細規定。《意見》要求,領導乾部收送『紅包』,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先予免職,再根據有關規定從嚴處理:一是用公款贈送『紅包』;二是收受管理或服務對象的『紅包』;三是授意或委托特定關系人收送『紅包』;四是多次收送『紅包』。對用公款送『紅包』的,除給予單位主要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外,還要責令其退賠無法追回的『紅包』款項。對收送『紅包』問題治理不力、查處不嚴、造成問題嚴重的地區和部門,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嚴肅追究主要領導和有關領導的責任。
(來源:大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