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31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佈通知,爲了扶持動漫產業發展,相關企業將可獲得免徵增值稅等優惠。
通知稱,對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動漫企業銷售其自主開發生產的動漫軟件,按17%的稅率徵收增值稅後,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徵即退政策。動漫軟件出口免徵增值稅。
對動漫企業爲開發動漫產品提供的動漫腳本編撰、形象設計、動畫設計等勞務,以及動漫企業在境內轉讓動漫版權交易收入,減按3%稅率徵收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