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北京訊85歲的王老太住進度假酒店,唱完歌和家人返回客房途中不慎踩空臺階死亡。王老太的子女起訴酒店索賠。近日,昌平法院判決酒店擔次要責任,賠償王家各項損失8萬餘元。
王家人訴稱,當時王家共10人入住一家度假酒店。晚上10點多,大家在酒店KTV唱完歌后返回客房時正巧下雨,王老太等人進入羅馬柱廊內避雨。因柱廊內沒有必要的燈光照明,且沒在分界處設置任何警示標誌,王老太走到柱廊分界處時一腳踩空摔下十級臺階,經搶救無效死亡。王家認爲,酒店未盡安全保障義務,要求其賠償醫療費、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共計27萬餘元。
昌平法院審理後認爲,當時王老太自行走在一行人的前列,導致摔傷致死,王老太及子女有重大過錯,負有主要責任。酒店羅馬柱廊兩邊的景觀燈沒有開啓,亦沒安放警示標誌,致使柱廊臺階處存在安全瑕疵,應負次要責任。判決酒店賠償王家人喪葬費等共8萬餘元。(陳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