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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網上流傳着“信訪處級幹部改號牌被拿下”的帖子,引起衆多網友關注。帖子稱,2011年12月30日下午6時許,在北京豐臺南苑路附近,一輛灰色奧迪車被交警攔下,該車尾號是529,應該限行,但司機用一張“0”的號帖把尾號改成了520,結果被交警發現,奧迪車司機稱自己是國家信訪局處長。記者向交管部門求證獲悉,的確有一輛用號帖改車牌號的奧迪車被交警攔下,司機目前已被依法行政拘留,並處以相應罰款。另據知情人透露,駕駛換車牌號奧迪車的司機爲國家信訪局的處級幹部。
①法律面前沒有處長、市長之分,北京交警罰得好。
②所謂“進京官小”,處級幹部一樣罰,看起來很牛,其實處長在北京就跟村官在縣裏,一抓一大把,所以這事其實也不用往高裏說。
③處長挨罰成了新聞,是不是意味着不罰的時候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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