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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高小妹通訊員王文信)記者從邊檢機關獲悉,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日前公佈了2012年內地居民申請赴港澳地區定居的審批分數線。
目前,內地居民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定居實行定額審批和電腦打分排隊,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根據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定居人數和名額,確定每年內地居民赴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審批放行分數線,依據申請人得分高低順序審批放行。
一、夫妻團聚類申請審批分數線爲146.1分,即2008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的申請人。
二、子女照顧父母類申請審批分數線爲60分,即申請人年齡爲18歲至59歲,在香港或者澳門父母年齡均爲60週歲以上且身邊無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顧。
三、子女投靠父母類申請審批分數線爲1分,即申請人未滿18週歲(含生日當天),父母均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
四、父母投靠子女類申請審批分數線爲1分,即申請人年齡爲60週歲以上且內地無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18週歲以上子女。
凡符合上述條件的申請人經審批後可赴港澳地區定居。申請人如需瞭解具體情況,可向受理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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