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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1月4日電據民政部網站消息,民政部發布關於促進農民工融入城市社區的意見。意見指出,按照社區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要求,將涉及農民工切身利益的勞動就業、公共衛生、住房保障、社會保障、計劃生育、社區矯正、安置幫教、法律援助、優撫救濟、社區教育、社會救助、文化體育、社會治安等社區服務項目逐步向農民工覆蓋。全文如下:
民發〔2011〕210號
民政部關於促進農民工融入城市社區的意見
農民工是我國改革開放和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涌現出的一支新型勞動大軍,已經成爲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爲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促進城市發展繁榮作出了重大貢獻。近年來,黨和國家高度重視農民工問題,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在城市社區,基本公共服務還沒有完全覆蓋到農民工羣體,農民工的政治、經濟、文化權益還沒有得到有效保障,社會生活還沒有得到必要理解和尊重。爲充分發揮社區的功能作用,健全以社區爲依託的農民工服務和管理平臺,促進農民工融入城市生活,與城市居民和諧相處,根據《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國發〔2006〕5號)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和改進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0〕27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社區建設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促進農民工融入城市社區的重要意義
當前,我國外出農民工有1.64億人,其中約六成是新生代農民工,是城市流動人口的主要組成部分。他們中的大多數雖然戶籍在農村,但長期在城市就業,在社區生活,既是社區建設的參與者,也是社區建設的受益者,有融入城市生活的期盼,希望能夠像當地居民一樣參與社區管理,享有社區服務。發揮好社區的社會融合功能,組織動員社區各方面力量爲農民工提供幫助和服務,改善農民工生活環境和條件,鼓勵農民工積極參與社區自治,維護好農民工合法權益,促進農民工與城市居民和睦相處,儘早儘快融入城市生活,既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深化和諧社區建設的重要任務,也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迫切需要。必須從改革發展穩定的全局和統籌城鄉發展、有序推進城鎮化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增強責任感,採取有效措施,把城市社區建設成爲開放包容、文明和諧的新型社區,讓農民工同城市居民一道共享我國改革發展和社會建設的成果。
二、正確把握促進農民工融入城市社區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促進農民工融入城市社區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基本要求,強化社區的自治和服務功能,健全社區服務體系,創新社區管理方式,拓展農民工參與社區建設渠道,豐富農民工社區生活,培育農民工社區成員意識,提高農民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務能力,推動和諧社區建設和中國特色的工業化、城鎮化、現代化健康發展。
促進農民工融入城市社區應遵循以下原則:(1)公平對待,一視同仁。尊重和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消除對農民工的歧視,促使農民工和城市居民享有同等的權利和義務。(2)強化服務,完善管理。堅持服務與管理相結合,在服務中實施管理,在管理中體現服務,爲農民工生活與勞動創造良好環境和有利條件。(3)求同存異,相互尊重。正視農民工與城市社區居民之間存在的思想認識、生活方式、行爲習慣差異,教育城市居民和農民工相互理解、相互尊重,推動包容式融入,實現包容式發展。(4)因地制宜,注重實效。鼓勵各地區從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出發,探索農民工融入社區的有效措施和辦法,務求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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