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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通訊員黃雁王智博)許某、付某爲幫助他人追回兩萬元欠款,以應聘保安爲藉口約某單位保安隊長李某見面,後將李某拘禁長達5小時。其間通過恐嚇、毆打等方式要走6000餘元錢款。記者今日獲悉,西城檢察院以許某、付某涉嫌非法拘禁罪提起公訴。
去年2月21日,爲幫朋友追討兩萬元欠款,許某、付某夥同他人,在西城區平安裏游泳館門口,以應聘保安爲藉口將被害人李某騙進車內,後強行將其帶到昌平區一飯館內。許某在李某包內找到4張銀行卡,毆打、恐嚇逼迫李某說出密碼。隨後許某、付某等人陸續從卡中取出6800元。直到當天傍晚,許某、付某等人見索要剩餘欠款無望,纔將李某放走。
檢察官表示,許某、付某非法扣押事主長達5小時之久,應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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