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記者範傳貴
民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近日印發了《民政事業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要求完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實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實行物價短期波動發放補貼、持續上漲調整標準。
上述文件精神成爲近日發佈的《2012年中國社會形勢分析與預測》(中國社會藍皮書)重點分析的內容。
社會藍皮書在經過總結後指出,2011年社會救助制度在實施中表現出以下幾個特點:
城鎮低保對象的數量呈現減少的趨勢。自2001年城鎮低保的資金改由中央財政加大支持以後,一直到2009年,城市低保對象人數的發展軌跡呈現兩個波峯。2001年至2003年爲第一個波峯,保障人數從1171萬人快速增長到2247萬人。但2004年跌至2205萬人,接着再逐年增加,2006年恢復到2240萬人。然後繼續增長,到2009年出現第二個波峯,達到2346萬人。2010年,城鎮低保對象又下降到2311萬人,但還在2300萬人以上。2011年第三季度是2269萬人,以此推測全年,有可能跌破2300萬人。
農村低保對象的數量仍然保持上升趨勢。在農村居民中,共有2609萬戶獲得了最低生活保障,比2010年同期增加了6.49%。農村的平均低保標準爲月人均135元,與2010年相比提高幅度達到了22.73%。
從數據中還可以看出,醫療救助是2011年社會救助領域提高最多的一塊。城市和農村分別有358萬和834萬人次享受了醫療救助,與2010年同期相比,分別增加了103.41%,後者增加了112.76%,均實現了翻番。
醫療救助制度還資助876萬城市貧困人口參加了城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資助了2864萬農村貧困人口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與2010年同期相比,受資助者的人數都有所增加。
在2011年,通貨膨脹也成爲社會關注的熱點。對此,溫家寶總理提出了要建立健全“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
正因爲此,社會藍皮書花了諸多筆墨對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方面進行論述。
“對於低保對象而言,物價上漲對他們的衝擊更大。因爲最低生活保障的標準是按照當地維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等費用確定的。從這個意義上說,城鄉低保對象的日常消費支出是被政府計劃好的,甚至沒有迴旋的餘地。物價上漲,他們會首先受到影響。”社會藍皮書作者之一、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唐鈞說。
據唐鈞介紹,“目前全國31個省區市都已提前‘完成任務’,建立了‘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但是其中有22個省市區是以居民消費指數(CPI)漲幅作爲啓動聯動機制的條件,這還不夠科學”。
“低保家庭的生活方式與普通居民是不一樣的,在國家統計局規定的8類居民生活必需品中,‘食品類’和‘居住類’是低保家庭必不可少的,而這兩項漲幅最大。其他如‘衣着類’、‘菸酒及用品類’等6項漲幅比較小,但這些項目對低保家庭而言,一般影響不大。”鑑於此,社會藍皮書提出,未來,應該考慮不完全按CPI計算,而應該更多地考慮“食品類”和“居住類”漲幅。
對此,社會藍皮書建議,今後在社會救助制度建設方面,可以考慮對特殊人羣進行特殊救助。近年來,建立“適度普惠”的社會福利制度的觀點一定程度上已經在社會保障學界取得了共識。同時,這種政策設計和制度安排的價值理念也已經滲透到政府有關部門的工作中。2011年“兩會”上,溫家寶總理的報告中也已經詮釋了類似的理念。例如,“將孤兒養育、教育和殘疾孤兒康復等納入財政保障範圍”,實際上已經是一個針對孤兒這個羣體的“適度普惠”的社會福利安排。這種社會保障方式在國際上被稱爲“社會津貼”。
社會藍皮書進一步指出,從上述這些政策思路和制度安排再推而廣之,對重殘人和重病人,其實也可以採取這種保障方式,在當前“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中,應該超越社會救助直接選擇社會津貼。再進一步,按國際慣例,對單親母親也可以考慮使用這種保障手段。這一類的制度,實際上就是“適度普惠”福利思想的具體體現,這應該是中國的社會保障制度今後發展的方向。
此外,社會藍皮書還認爲,今後,“政府在努力實施城鄉低保政策的同時,應該採取各種手段,宣傳社會救助的價值理念和制度安排,讓社會大衆瞭解和支持社會救助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