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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攬工程不成
送來“大禮”炸賓館
本報訊(記者樑爽通訊員熊錦霞實習生黃遜)男子強攬工地材料供應業務遭拒後,跟同夥帶爆炸物到該賓館,幸虧服務員將炸藥推開才免釀大禍。記者昨從東西湖區法院獲悉,該男子塗某因犯爆炸罪被判刑5年半。
2009年5月,19歲的無業男青年塗某與同夥張某(已判刑)想要承攬東西湖區東光工業園二期工程的材料供應業務,多次找該工程負責人協商,均被拒絕。同年5月21日下午4點多,塗某與張某將自制的兩個爆炸物帶到東光賓館大廳吧檯處並點燃,對服務員稱是“送給老總的禮物”後快速離開。當班服務員看到物品冒煙迅速推下臺面,兩個爆炸物相繼爆炸,賓館多處被炸壞,所幸無人員傷亡。2011年5月10日,塗某被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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