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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大米,經過企業加工和流轉,就能從幾元的收購價賣到數十元乃至過百元一斤,“五常大米”這樣的現象,這些年在一些地方和領域都有發生,就在不久之前,河南還曾出現菜農出於無奈免費送蘿蔔的事。在扶持農業的政策大背景下,作爲農業生產第一線的農民,爲何總會面臨如此窘境?
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但是由於人口衆多,總體還是以小農經營爲主,這樣的粗放經營模式,決定了我國農業大而不強。正是因此,近些年中央出臺的一號文件都鎖定三農,各地方也把扶持農業放在重要位置,高效農業、綠色農業、訂單農業等等名詞應運而生,農業確實取得了長足的發展。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這種發展尚不平衡。
以五常大米爲例,經過當地政府幾年的推廣,這一品牌已爲國內知名,各類米業巨頭紛紛在此設廠,數量達到200多家。當地政府也成立專門的部門統一行使對稻米市場的引導和管理、帶領企業闖市場,維護企業利益。但是,對於稻農的利益,無論企業還是政府,都缺乏保護。於是我們看到五常大米的高附加值,大部分通過各種渠道進了企業和政府的腰包,而農民只得接受每斤不足兩元的收購價。不僅如此,企業還拒不履行簽約訂單,聯手憋稻,進一步壓低收購價。
之所以會出現這種狀況,在於政府職能部門的定位迷失:重項目企業、輕農民利益,扶持農業不是爲參與者提供公平公正的政策環境,而是直接介入經濟活動當中獲利。這種干擾市場秩序的行爲,其實事出有因,有了企業就有稅源,有了項目就有政績,在這樣的利益驅使下,政府自然會一屁股坐在企業一邊。五常大米暴露出的問題,歸根結底依然是政府政績觀的體現。
然而,這樣的政績觀驅使下的農業發展,存在巨大隱患,農業生產與其他製造業、房地產業不同,產品的質量主要依靠種植戶的技術,而非企業的技術水準來體現,也就是說,稻民在這其中,實際決定了產品的質量,與種植環節相比,企業和流通環節的投入成本和技術含量,實際非常有限。因此,如果作出主要貢獻的農民長期無法獲得應有的收益,那麼必然會挫傷其積極性,進而影響產品質量,最終會使五常大米這一品牌受損。因此,從長遠發展來看,政府職能部門應當協調利益分配,讓農民可以多拿一點。而從更廣闊的層面看,農民作爲弱勢羣體的代表,維護他們的利益,更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
五常大米零售超收購價20倍
新京報:“五常大米”現象農民利益誰來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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