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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深圳訊(記者王納通訊員孟廣軍)深圳市檢察院於昨日18時發佈消息稱,該院作出決定,以過失致人死亡罪依法批准逮捕羅湖汽車客運站特大事故犯罪嫌疑人鄧小如。
經查,2011年12月27日13時15分許,鄧小如駕駛深圳市長途汽車客運有限公司的粵B97551號大型普通客車,在羅湖汽車客運站下客區下客後準備將車駛離下客區,起步時因操作不當,與下客區內多名行人發生碰撞,造成五人死亡(其中三名香港人)、五人受傷及車輛損壞的事故。事故地點由羅湖汽車站實施封閉式管理,不屬於公共交通管理範圍。
去年12月30日,深圳市檢察院偵查監督一處指派檢察官提前介入案件引導偵查活動。1月4日,深圳市公安局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提請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鄧小如。深圳市檢察院受理案件後,最終提交長達22頁、累計1萬多字的審查逮捕案件意見書,認定鄧小如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依法應予批准逮捕,並就延伸辦案職能提出建議,建議客運場站及主管部門加強安全管理,以保障即將開始的春運安全。
昨日下午,深圳市檢察院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做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鄧小如的決定後,公安機關將對該案進一步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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