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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晨報訊(記者李瀾)打印機用完後的熒光粉,一般被當垃圾丟棄。但“聰明”的代某居然看中了其中的利潤。於是開個小作坊,收購廢棄物冒充惠普、聯想等知名品牌,四年內非法營利約8萬餘元。
在2006年以前,代某靠賣電腦耗材爲生。苦於競爭激烈,利潤比較薄。2006年時,他突然發現了一條新的“生財之道”。
他發現,隨着打印機的普及,與之配套的熒光粉需求量也大增,而惠普、聯想等品牌賣得很火。代某於是開始找各種關係,回收公司內用的舊熒光粉。然後通過灌粉翻新,貼上聯想、惠普等知名品牌的標誌,放在自己店裏銷售。他的售價只有正常熒光粉價格的一半,“性價比高”很快爲他打開了市場,並帶來了高額利潤。
代某一直在思考,如何在利潤不變的前提下,精簡流程。此時同夥黃某建議,不如去購買那些不知名品牌的熒光粉,直接冒充知名品牌銷售,就可省去翻新環節。代某採納了意見,生意越做越大。在高新區、沙坪壩區等地,他開設了三處門面。
2010年9月,警方在代某店內,查獲假冒熒光粉共計857個,貨值9萬餘元;同時查獲尚未製作完成的熒光粉796個。經過鑑定,均爲假冒產品。
九龍坡法院近日一審判決如下:代某犯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五萬元。同夥黃某犯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宣告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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