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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的原則是現有校車的安全性要提高,但成本要合理控制,要有利於校車的普及,並通過相應條例保障校車的安全運營。”工信部代表提出的總體原則,得到與會廠家的一致認可。
頻繁高發的校車事故引起了國務院的高度關注。去年12月27日,工信部發布公告,公開徵求《校車安全技術條件》、《校車座椅系統及其車輛固定件的強度》、《幼兒校車安全技術條件》、《幼兒校車座椅系統及其車輛固定件的強度》四項國家標準的意見(下統稱“新校車標準”)。徵求意見稿的截止時間爲2012年1月8日。
“新校車標準”在客車行業引起普遍爭議,一些主流的客車廠家認爲,“新校車標準由宇通相關人員執筆,以主要做中大客車的‘宇通標準’作爲行業標準,將中小型的客車企業全部排除在外。”加上“新校車標準”完全參照美國等發達國家的標準,很可能最終導致有了標準而校車問題仍無法解決。
按照計劃,徵求各方意見後修改的《新校車標準》將於本月11日和12日審覈,但由於執筆者仍爲宇通相關人員,修改稿能否獲得普遍認同並最終通過審覈仍存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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