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李娜最高人民檢察院案件管理辦公室1月1日起已對本院辦理的案件履行集中管理職責。1月6日,案管辦案件流程管理處開具了實行集中管理以來的首份法律文書。
據瞭解,這起吉林省人民檢察院申請延長偵查羈押期限的案件,按照以往程序,登記、辦理、法律文書製作等都由偵查監督廳完成。集中管理後,受理、登記、分流及法律文書開具等部分程序性工作由案管辦負責。此外,案管辦還將負責流程監控、法律文書監管、涉案款物監管、案件質量評查和統計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