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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婁銀生)近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作出部署,2012年全省法院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工作將實施目標化管理、項目化推進、實體化運作。
據江蘇高院院長公丕祥介紹,實施項目化推進,是確保全省法院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工作取得實效的重要抓手。江蘇高院制定出臺了《全省法院參與實施社會管理創新工程項目化責任分解方案》,確立了化解涉訴矛盾糾紛等11個社會管理創新工作項目。目前,正着手製訂詳細的項目推進計劃,近期將下發全省法院實施。爲此,江蘇高院要求,全省各級法院要根據工作實際,按照目標化管理、項目化推進、實體化運作的工作要求,制訂具體的項目推進計劃,明確目標任務和時序進度,強化責任分解,狠抓項目任務落實。要建立健全項目管理制度,嚴格對項目組織實施、指導督促、檢查驗收、總結推廣等各項工作的監督管理,加強分類指導,切實把各項目工作抓緊抓好抓出成效。要建立健全項目考覈評估制度,按照有利於推進工作、有利於提升工作績效的要求,建立健全全省法院推進社會管理創新考覈評價指標體系,充分發揮指標體系的導向、激勵和監測作用。要建立健全項目責任制度,把是否能夠有效推進社會管理創新作爲衡量工作成敗的標準,作爲法院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年度和任期考覈的重要內容,與法官業績評定、職務晉升、獎勵懲處掛鉤。
此外,江蘇法院還將在凝聚全省法院創新社會管理工作合力上加強協調聯動,密切關注推進社會管理創新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在夯實全省法院創新社會管理基層基礎上堅持固本強基,在爭創全省法院創新社會管理品牌上總結推廣經驗,努力培育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國具有廣泛影響的社會管理創新工作特色品牌和先進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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