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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是當前我國社會建設的一個重要課題,也是未來一段時期,推進社會發展的重要內容。提高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目的在於通過創新社會管理,不斷提高社會關係協調能力,從而更好地服務和滿足廣大人民羣衆的多元利益訴求。
社會管理是人類社會必不可少的一項管理活動。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不僅可以維護社會秩序、促進社會和諧,還可以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營造良好社會環境。近年來,經過長期探索和實踐,我們建立了社會管理工作領導體系,構建了社會管理組織網絡,制定了社會管理基本法律法規,初步形成了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衆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
但我們也要看到,一方面,當前隨着社會管理要素日趨增多,難度不斷增大,單靠傳統手段已經難以實施科學有效的社會管理。另一方面,當前我國既處於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又處於社會矛盾凸顯期,社會管理領域還存在一些亟須解決的新問題。
社會管理,說到底是對人的管理和服務,涉及廣大人民羣衆切身利益,必須始終堅持以人爲本。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我們要準確掌握不同羣體的需求內容和需求走向,以及我們在社會利益的調整、分配與實現上存在的突出問題,通過管理創新,不斷催生和建設利益供給的多元主體,不斷拓寬和完善羣衆利益實現路徑。樹立大管理、大創新觀念,既在宏觀上解決我們當前城鄉之間、區域之間、行業之間、部門之間等存在的利益失衡問題,又在微觀上個性化地滿足個體或小部分羣體的需要,從而增強管理創新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使發展更爲科學、社會更爲和諧、羣衆利益更爲得到保障。
社會管理創新涉及方方面面,覆蓋所有人羣。在影響社會管理創新的諸多因素中,抓好社會管理格局的創新至關重要。具體實踐中,要重點抓好管理主體創新、文化價值引導、制度設計安排3個方面。通過主體創新,建立多元的利益協調、供給與服務機制。通過文化價值引導,在全社會建立與現代社會管理理念和管理行爲相適應的共同思想認同。通過制度設計安排,確保各項管理活動、管理行爲以及與之相聯繫的主、客體之間能夠健康有效地良性運轉、協調互補。
圍繞主體創新,要發揮好政府主導和社會協同互爲補充、相互促進的作用。實施政府主導,要在市場供給與社會自我調節之間,進一步找準政府的職能定位,深化政府的職能轉變。按照規劃先行、政策引導、漸進性推進、階段性突破的原則,着眼於公共性、系統性和宏觀性,着眼於提高政府公共服務的能力和水平,科學地制定社會管理創新的目標、任務和主要路徑,把長遠規劃、階段目標和當下的主要任務有機結合,健全政策體系,建設公共財政,不斷完善基層公共機構協調利益、化解矛盾、排憂解難的作用。堅持社會協同,一是要發揮市場在調節利益關係中的資源配置作用,引導市場靈活自主地滿足不同羣體的不同利益訴求,這是滿足個體和小羣體利益訴求的重要途徑;二是要發揮各種社會組織的利益調控作用,以組織化方式引導並滿足不同利益功能羣體的利益主張;三是依託就業者所在的就業單位,進一步調節利益關係。
要突出文化的價值引領作用,努力建設社會管理創新的思想文化基礎。一方面社會管理創新本身就是一種文化創新。另一方面社會管理創新是一項科學性、系統性的社會工程。管理的社會性決定了管理創新不僅僅是政府、單位或社會組織的責任,需要充分的社會參與。只有在全社會建立起文化的價值認同,在全民中形成一定或較強的思想文化共識,才能引領管理創新工作健康深入發展。這要求突出兩方面重點:一是在政府層面,着眼於政府公職人員,倡導公僕文化。引領幹部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增強羣衆觀念和服務意識,防止權力異化,克服本位主義、部門主義,真正做到權爲民所用,情爲民所繫,利爲民所謀。二是要在社會層面大力倡導公民文化。權益意識的覺醒和被尊重,是公民文化的重要特徵。社會主體權益意識的增強是推動社會管理創新的文化動力。既要引導公民樹立正確的權益觀念,依法維權,建設健康的權益主體,更要引導公民做責任主體。區別於傳統的社會管理,現代社會管理的涵義更爲寬泛,在現代社會管理活動中,每個人從不同的角度出發都可以是社會管理的主體之一。要增強責任觀念和法制意識、理性意識,認識到任何人在依法享有權益的同時,還要履行對他人、對社會的權益責任,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自覺倡導重責任、守誠信、講義務、重包容的時代風尚,把自覺參與社會管理、維護社會秩序、尊重他人權益、推動社會和諧作爲現代公民的文化價值首選。
要突出政策與制度設計安排的保障作用。社會管理創新不是一朝一夕之功,更不是一蹴而就的臨時性工作。任何管理創新行爲的長效化、實效化運行,都必須以政策和制度來加以規範和保障。管理創新的過程也是制度創新的過程,社會管理創新帶給我們的挑戰,根本意義上是制度創新的挑戰。一是要圍繞政府效能建設加強制度創新。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明確政府的功能定位,解決政府在社會管理中的“錯位”、“越位”、“失位”問題。進一步逐級理順管理職責,做到權責清晰,打造效能政府。進一步轉變作風,暢通訴求渠道,實行權責一致,建設服務政府。推進政府社會管理制度化、規範化,建設法治政府。二是加強社會管理運行的制度安排。在制度上承認並尊重各種社會組織存在的合理性以及在協調利益關係中的積極作用,規範和確定政府、市場以及社會組織之間運行機制和服務範圍,特別是要爲合法社會組織的發展創造制度條件,構建一個管理有序、運行順暢、調控有力、覆蓋到位的社會管理網絡。
(作者單位:吉林大學哲學社會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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