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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孫偉是本市河東區法院的年輕法官,十年來,他累計獻血43次,總量達8600毫升。這些血量,足以裝滿17個礦泉水瓶,相當於一個正常成年人血液總量的2倍。這些血量,按搶救一個病人用血800毫升計算,至少能夠挽救10多名危重患者的生命。
半年左右獻一次血
孫偉成爲一名無償獻血者非常偶然。1999年,剛踏進大學校門的孫偉就趕上了學校組織的一次無償獻血。聽了醫生的宣傳講解,孫偉興沖沖地報了名,可採血時卻被告知未滿18週歲不能獻血。孫偉說,那是自己第一次聽說無償獻血這回事,因爲沒獻成,心裏覺得特遺憾。2001年,已過18歲的孫偉在一次去超市的路上,無意中看到一輛採血車,他想都沒想就上去獻了200毫升血液。孫偉回憶說,當時全部過程不過半個小時,但直至回到學校,他的心情依然很激動。那次獻血後,孫偉有了第一本紅彤彤的獻血證,這讓他感到非常驕傲。
孫偉告訴記者,第一次獻血後,他深切意識到,自己的些許付出也許就能挽救一個人的生命,讓那個家庭得到莫大的幸福,於是更堅定了定期獻血的決心。自此以後,每隔半年左右,孫偉就會獻一次血,有時200毫升,有時400毫升,身體不錯時還去獻成分血。按照每獻200毫升血液計一次獻血次數的計算方法,截至目前,孫偉已累計獻血43次。
突破阻力堅持獻血
無償獻血的這十年,孫偉身邊不少朋友表示過不理解,覺得長期獻血會對身體造成危害。“面對大家的疑問,我用自己的經歷說話,向他們證明,獻血是件既對自身無害,又爲別人造福的好事。”孫偉說。生活中,孫偉也確實因爲家人的不理解遭遇了一次“危機”。
2011年6月14日,恰逢國際獻血日,孫偉打算在這一天獻一次血以作紀念。之前幾年,孫偉一直想在這一天獻血,無奈總是因爲距前一次獻血未過半年,不符合獻血條件而作罷,這一次剛好符合了條件。孫偉興沖沖地把這個想法告訴了未婚妻,哪知,卻遭到未婚妻的強烈反對。因爲當時兩人婚期將近,正爲裝修婚房忙得不可開交,未婚妻擔心過於忙碌的孫偉此時獻血對身體不利,同時還希望孫偉婚後不再獻血。孫偉對未婚妻的這一要求非常不滿,兩人爲此爭吵起來,還打起了“冷戰”。孫偉冷靜了一段時間後,主動找到未婚妻,先從科學的角度跟她說明定期獻血對身體無害,又動情地講起自己10年來通過獻血幫助別人的那份感動與自豪。一番長談之後,未婚妻終於打消顧慮,並答應會一直支持孫偉無償獻血。
帶動身邊人齊獻愛心
孫偉不僅自己堅持義務獻血,還帶動了不少身邊人一起加入到這支愛心隊伍中來。受他的感染,不少家人、朋友、同事、同學都參與了義務獻血。“我的幾個朋友如今比我還要積極呢。我不僅要做個獻血者,還要成爲無償獻血的宣傳和推動者,讓更多人獻出愛心。”孫偉堅定地說,“國家規定義務獻血最高年齡是55歲,我還可以再堅持25年,還能幫助更多的人。”本報記者孫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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