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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陳麗平記者近日從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了解到,在反覆論證的基礎上,文化部先後形成了公共圖書館法初稿、徵求意見稿等文本,目前正廣泛徵求意見和修改,爭取儘快報請國務院審議。
在去年3月舉行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期間,郝萍等31名代表提出議案,建議制定圖書館法。
教科文衛委認爲,圖書館尤其是公共圖書館,對文化傳承、社會進步和保障實現人民羣衆基本文化權益發揮着重要作用,亟待制定相關法律以促進和規範其發展。中宣部於2004年印發的《關於制定我國文化立法十年規劃(2004-2013)的建議》中,將圖書館法列入前五年的立法規劃。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中,將圖書館法列爲“研究起草、條件成熟時安排審議”的項目。國務院自2007年起連續四年將公共圖書館法作爲“需要抓緊研究、待條件成熟時提出的立法項目”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計劃。
據瞭解,教科文衛委一直密切關注並積極推動公共圖書館法的立法工作,與文化部等單位一起組成起草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聯合調研並召開研討會。一些地方立法機關和政府也出臺多個地方性法規和規章,爲公共圖書館法的制定積累了一定的實踐經驗。建議國務院有關部門加快公共圖書館法的立法進程,並在立法工作中認真研究採納代表有關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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