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北京男子趙晟以能幫助他人進入北京電力公司等大型國企,並私刻公章僞造勞動合同,騙取13人420萬。昨天上午,趙晟因涉嫌詐騙罪在市一中院受審。庭審中趙晟表示認罪,但稱贓款都被他用於了吃喝。
現年30歲的趙晟本科畢業後進入電力系統一家三產公司,成爲了合同工,主要負責抄表。據檢方指控,趙晟於2008年2月至2010年11月間,稱其可幫助他人調入國家電力部門,私刻北京電力公司、國家電網公司等多家單位的印章,僞造勞動合同書、國家電網公司函、報到通知、畢業證書等文件,以調動工作、分配住房、補交住房公積金、辦理學歷證明等各種名義,先後騙取13人共420餘萬元。
51歲的被害人李某曾是趙晟的同事,她的證言顯示,2007年趙晟離職後單位裏都盛傳趙家在電力系統內有關係、有能力,已經把合同工趙晟調到了北京電力公司,成爲了有編制的正式工。鑑於以前趙晟聊天時總是提前透露電力系統內部的消息,而且事後都被印證了,李某便相信了趙晟有能力的傳言。
李某稱,2008年她女兒要找工作,她自然就想到了趙晟,趙晟當即就答應了下來,於是2008年6月13日之後她先後分幾次給了趙晟46萬,後來趙晟也給她拿來了報到通知單等。看到女兒工作有了着落,李某又給趙晟打電話稱,她的大外甥女也想進入電力系統,趙晟說正好同一批次還有個指標,可以幫忙運作,於是又收了李某大外甥女18萬。這之後,李某老同事的兒子、李某女兒的同學也分別交了51萬、22萬。其中同事兒子被騙走51萬,是因爲趙晟還承諾能分配房子。
發現上當後,受害人報警。警方在趙晟家中發現了數十枚公章和人名章。趙晟承認,這些都是他從街邊小販處私刻的,勞動合同書、國家電網公司函等都是他自己打印的,他只有一個表姐夫在電力系統的人力資源部工作,但他上述詐騙行爲其表姐夫並不知情。
檢方認爲,趙晟的行爲構成詐騙罪,且屬於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截至案發,上述贓款都未能追回,趙晟表示錢都被他用在了吃喝上面。
此案未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