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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指認作案現場。 |
據報道自2008年至今,李某華從山東濰坊流浪到廣州、深圳,用榔頭砸頭的方式,先後將七名失足婦女砸成了重傷,直至日前被深圳寶安警方抓獲,他衣服上還有著殘留的血跡。李某華認為自己是在替天行道,錘擊失足婦女是為了“清理勞務市場,維護社會秩序,人人勞動乾活”。
1月7日晚上7點多,深圳寶城7區甲岸村一條偏僻的小巷裡,失足婦女阿玲准備返回住處,就在距她租住地不到500米處,背後響起一陣緊湊的腳步聲,她連忙扭頭,借著昏暗的燈光只看到一名男子頜下顯眼的絡腮胡,緊接著頭上一陣劇痛,她還來不及呼喊就癱倒在地。過了20多分鍾,一名路人發現了受傷的阿玲後報警。在暈厥過去的那一刻,阿玲想起:不久前曾和這名男子有過一次性交易。
經過調查,民警很快掌握了嫌疑人的外貌特征——作案的是一名30多歲的流浪漢,身穿一件邋遢的藍色西裝,蓄著絡腮胡。1月10日晚上9時許,在民警連續蹲守了兩天之後,嫌疑男子被警方控制,從其身上搜出作案工具榔頭一把。
經審訊,嫌疑人李某華(男,35歲,山東濰坊人)交代了犯案過程。李某華說,從2008年開始,他在老家發現很多發廊和按摩院不正規,有很多婦女賣淫現象,他覺得這樣很不好。為了檢驗那些失足婦女是不是真的在賣淫,他會先和這些失足婦女發生關系,事後以再次進行交易的方式,將失足婦女騙出來,在偏僻處用榔頭猛砸她們的頭部,直到倒地不能動為止。失足婦女身上有錢的,他就據為己有,作為“活動資金”。因為身份證丟失,他一直到處流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