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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來津務工男子身份證丟失後,自作聰明花了150元讓人做了一張假身份證,沒想到假證不“給力”,該男子在火車站買票時,假證被售票人員識破,因僞造證件該男子被公安機關罰款200元。
2011年12月25日15時,天津鐵路辦事處民警接到報警,一售票口工作人員稱有一個穿着藍色防寒服購票的中年男子身份證可能有問題,因爲刷了幾次身份證,電腦都無法讀取其身份信息。民警隨即在車站廣場找到了這名正要離去的男子,後經仔細檢查,該男子所持的身份證確爲假證。
經過民警的一番教育後,這名姓張的男子交待自己是河北省遷安市人,今年48歲,2011年8月間,他在北京市外國語學校附近某飯店吃飯時,把錢包和身份證都弄丟了。由於嫌回老家去補辦太費事,但是沒有身份證又不行,便自作聰明與貼在立交橋旁的製作假身份證的小廣告進行電話聯繫,前後花費了150元后,他拿到了一張假身份證。雖然張某有了“名正言順”的身份,但是這張假身份證卻很不“給力”,在火車站買票時露了馬腳。
經鐵路民警查實,張某雖然沒有用該僞造的居民身份證進行過其他違法犯罪活動,但其使用僞造證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據此,除沒收其假身份證外,還對張某進行罰款200元。(通訊員 馬德新 記者 陳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