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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前胡潤髮布的一份報告中,茅臺位列“2012胡潤全球十大最值錢的奢侈品牌排名”第四位,這是中國本土品牌首次與路易威登、愛馬仕和寶馬等品牌並肩登上胡潤“奢侈品榜”。其中,茅臺的品牌價值達120億美元,高於奔馳和香奈兒。在酒類商品中,茅臺的品牌價值超過軒尼詩、酩悅香檳和人頭馬。五糧液的品牌價值則爲70億美元,排在第七位(1月12日中央人民廣播電臺)。
茅臺、五糧液確實是奢侈品,即使在登上“奢侈品榜”之前,它們也是沒有奢侈品頭銜的奢侈品。與其他國外奢侈品牌相比,茅臺、五糧液之奢侈不僅在於其價格,更在於它們所代表的公款吃喝:全國上下每年公款吃喝數千億元,這樣的公款吃喝何其奢侈。
此前,茅臺曾有“申奢”的意向,世界奢侈品協會亦表示茅臺“入奢”夠資格。但後來,茅臺放棄“入奢”,說是輿論壓力太大云云,其實都是鬼話。真正的原因恐怕是,茅臺一旦擁有奢侈品頭銜,雖然對打開國際市場有利,但在國內的銷售可能一落千丈,因爲國務院法制辦2011年11月發佈的《機關事務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第十四條明確規定,政府各部門“不得采購奢侈品”。事實上,正是該徵求意見稿發佈之後,茅臺才立即放棄“入奢”,他們的算盤打得很精明,知道國內市場上哪些人是喝茅臺的“主力軍”。
現在,茅臺、五糧液一不小心被胡潤列入“奢侈品榜”,可謂無心插柳柳成蔭。雖然胡潤不是世界奢侈品協會,但茅臺、五糧液的奢侈品頭銜實至名歸。這樣就帶來了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當《機關事務管理條例》正式頒佈實施後,作爲奢侈品的茅臺、五糧液還能用於公款吃喝嗎?
按規定當然不可以。政府部門不得采購奢侈品,顯然意味着政府部門不能使用奢侈品,政府官員不能花公款消費奢侈品,一旦違反,則不僅違紀而且違法,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想想這真是一件很美妙的事,雖然公款吃喝時不喝茅臺、五糧液還會喝其他高檔酒,但終究沒有茅臺、五糧液貴,也不像茅臺、五糧液那樣倍受一些官員喜愛因而喝得特別多,這兩個因素加起來,每年的公款吃喝應該能省下一大筆錢。
浙江晏揚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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