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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陳麗平記者近日從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了解到,經過兩年多的工作,環資委已完成了自然遺產保護法草案的起草工作,並已將草案報送全國人大常委會。
在去年3月舉行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期間,張慶偉、馬元祝等61名代表提出兩件議案,建議加快制定自然遺產保護法。議案提出,伴隨經濟的高速發展,自然遺產承受着巨大的開發壓力,保護工作面臨許多困難,亟需通過立法進一步加強和完善自然遺產保護工作。
議案認爲,我國自然遺產保護立法仍是空白,以國家立法的方式對我國自然遺產加以保護,是保護自然遺產的重要保障、是文明和社會進步的體現。議案建議,結合我國現行的自然保護區制度和風景名勝區制度明確我國的自然遺產範圍,明確有關人民政府保護自然遺產的責任,明確自然遺產保護規劃的法律地位和作用,規範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
據瞭解,根據對十一屆全國人大第二次、第三次會議主席團交付的代表議案審議結果,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將制定自然遺產保護法列入2010年和2011年立法工作計劃。議案提出的各項建議,已在環資委起草的自然遺產保護法草案中得到充分的體現。近一年來,爲了配合常委會做好草案的修改和審議工作,使立法基礎更加紮實,同時加深社會有關方面對自然遺產保護立法的理解,環資委根據有關方面提出的意見,繼續就自然遺產的定義及其與現行保護制度的關係進行調研和專題論證,反覆聽取有關專家、院士的意見,形成了一系列專題論證報告。目前,法律草案及相關論證材料已經準備完畢,建議將審議自然遺產保護法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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