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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閻志江在屋頂或者屋側違法搭建建築物、構築物的房屋所有權人和使用人,今後在貴州省貴陽市將有可能受到最高5萬元的罰款。貴州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近日決定批准《貴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該條例將由貴陽市人大常委會公佈,於今年3月1日起施行。
條例禁止一系列影響房屋使用安全的行爲,包括在承重牆上增開門窗或者擴大原有門窗尺寸;將沒有防水措施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爲衛生間、廚房或者將衛生間改在下層住戶臥室、起居室(廳)和廚房上方;在樓板、陽臺、露臺、屋頂超荷載鋪設材料或者堆放物品,在室內增設超荷載分隔牆體等。
條例規定,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由房屋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恢復原狀,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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