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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舵郭宇靖周蕊周琳陸文軍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
1月13日,蘋果iPhone4S正式在中國內地市場上市,這比歐美晚了90多天,引發衆多中國消費者質疑。而此前,強生公司22次產品召回都與中國市場無關,沃爾瑪、麥當勞等在國內外實施雙重產品標準……在經濟增長強勁的中國市場,外資企業“傲慢”的底氣何來?到底是誰“寵壞”了這些洋品牌?
新產品上市時間明顯滯後,是一些跨國公司對待中國內地市場的表現之一。
1月13日,中國內地與安圭拉島、巴布達、玻利維亞等共同成爲全球第三批迎來蘋果iPhone4S正式上市的市場。此前,iPhone4S已於去年10月14日在美、英、日等7個國家率先發售。隨後1個月內,韓國、香港等22個國家或地區也加入上市行列。
中國內地市場的這一“待遇”似乎已成爲一種“蘋果式”慣例。
另一個突出表現是,一些登陸中國的國際品牌,對產品質量缺乏責任意識。
據統計,從2009年至今,來自西班牙的知名服裝品牌ZARA已經至少7次被各地工商抽檢質量不合格。然而,ZARA並不是唯一成爲“質量黑榜常客”的知名品牌。範思哲、路易威登、巴寶莉、阿瑪尼、香奈兒、迪奧等國際大牌都曾在中國抽檢質量不合格。許多知名服裝品牌甚至沒有在中國設立統一的售後服務電話,提供售後服務和退換貨的規定也很苛刻。
一些跨國公司的產品問題被曝光後,在國外市場立刻補救,但在中國卻以“產品符合國內標準”爲由不了了之。還有一些跨國公司則對維權呼聲視而不見。
一些國際品牌爲何在中國市場搞“雙重標準”?首先,缺乏競爭讓處於壟斷地位的洋品牌有恃無恐。
其次,處罰標準中外有別讓洋大牌感覺不到“痛”。
上海泛洋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劉春泉認爲,中國現行法律法規設定的違法成本低,是國際品牌屢次“犯險”的主因。而在歐盟,觸犯反壟斷法規的公司最高將被處以相當於違規年營業收入10%的罰款。相比之下,一些“洋大牌”在中國即使出了質量問題或欺詐案件,罰單往往只有幾十萬元,根本感覺不到“痛”。
最後,一些地方政府有意無意地“寬容”,導致對洋品牌監管力度較弱。
如何狙擊外資企業責任“中外有別”?有關專家認爲,不僅需要消費者觀念的改變,更需要提升法律威懾力,提高監管主動性,從制度上保障消費者和勞動者的權益。
劉春泉表示,政府應立法規範跨國公司濫用勞務派遣等行爲;同時應借鑑國外經驗,對不誠信企業提高處罰門檻,大幅增加企業的違法成本。
(記者張舵郭宇靖周蕊周琳陸文軍)
據新華社北京1月13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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