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安鑫委員提出,根據遼寧的天氣特點,全省供暖期應該比現行日期提前5天、延後10天。他建議,供暖期提前和延後的時間應相對劃分爲3個區域,即遼西北地區、遼寧中部地區、遼寧沿海地區。在供暖期間,3個區域應統籌安排。供暖期延長之後,增加的供暖費用應由省政府和各市政府財政共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