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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人民陪審員人微言輕,只是法律天平上的小砝碼。
我卻說,砝碼雖小稱千斤,小砝碼也要扮靚大天平。
我叫徐建平,2008年被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區人大常委會任命為人民陪審員,2010年度被評為蚌山區人民法院優秀人民陪審員。
三年來的陪審經歷,使我逐步熟悉並熱愛上了人民陪審工作。人民陪審員在審判活動中擁有與法官同等的權力,我認為,這既是一種權力,更是一種責任。
蚌山區法院離市區較遠,我每次都提前到法院保證按時出庭,從來沒有無故遲到早退過。有一次院裡有個案子亟待開庭,臨時通知我參加,接到通知距開庭還有半小時,當時忙工作的我立刻放下手中的事情,出門乘出租車趕到法院,提前三分鍾到庭,保證了庭審工作順利進行。
我學的是法律專業,長期以來主要從事經濟管理和教育工作。幾年來,我把自己長期從事經濟工作的實踐經驗融入到審判工作中來,敢於在合議庭中發表自己的觀點,甚至大膽辯論,我曾多次提出與合議庭組成法官不同的意見,杜絕了『陪而不審』、『合而不議』。
如我2010年參與審理的一個民事案件,原告訴某集體所有制公司前領導在處理公司資產時自己購買了數間門面房不當。庭審中該領導出示了上級主管部門領導同意其購房的批示和當時付款的憑證。合議庭合議時,兩位法官均認為其購房手續齊備,應屬合法。根據多年從事經濟工作的經驗,我感覺到這一購房行為不合法,因為根據國務院集體所有制企業管理的相關規定,集體所有制企業資產的處置必須經過職工代表大會批准決定,而這一購置沒有經過這一法定環節,只是由企業上級主管部門領導簽批,是不合法的。在合議筆錄中明確記載了我的意見,我的意見後來得到了審委會的認可,法院判被告敗訴。
陪審工作也會受到各種乾擾和誘惑,我自覺遵守『五個嚴禁』和本院的各項廉政規章制度,自覺抵制各種誘惑,不被不良風氣所侵蝕。
在一次刑事案件開庭後,有個熟人找到我,想為其參加打架斗毆的侄子說情,要我在合議庭中幫忙說說話。我當時就嚴肅地告訴他,你的侄子參與打架,造成對方輕傷害,觸犯了刑法,肯定是要受到法律懲治的,這個情我不能說,請你理解,並婉言謝絕了對方的吃請。後來在這個案子的合議中,我堅決支持了主審法官依法判決的意見。司法實踐使我深深體會到,講人情,講面子,絕對當不了人民滿意的陪審員。
回顧我的陪審之路,可以說『酸甜苦辣』盡有,有陪審之初家人的不理解,有為了趕去庭審頻頻經受酷暑嚴寒,有當事人不理解,調解工作難於進行時產生焦躁情緒等等,但每當我看到案結事了的當事人露出滿意的笑意時,胸中的苦楚一掃而光,取而代之的是由衷的自豪感和成就感。
盡管陪審工作是法律這個大天平中的小砝碼,但我要繼續更加努力地工作,更好地發揮人民陪審員的職能作用,以良好的形象和顯著的業績扮靚法律這個大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