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月6日下午,在安徽省合肥市瑤海區人民法院執行庭的辦公室裏,副庭長李峯帶着一身忙碌後的疲憊回到了辦公室。他剛一坐下映入眼簾的便是一封由阜陽寄來的快件,拆開快件一看,在有着“阜陽市穎東區人民法院”做擡頭的紅頭文件紙的醒目位置寫着“感謝信”三個字。就是這三個字,讓李峯陷入了一個月前的回憶。
如虎車禍帶來永久的傷痛
1998年1月23日上午,阜陽開樂汽車公司工人許培玲的丈夫和女兒坐上了開往外地的中巴車。途中因突發車禍,許培玲的丈夫吳雪峯當場死亡,女兒許曉楠被撞出車外,昏迷不醒。
在醫院治療20多天後,許曉楠脫離了危險。此案經利辛縣人民法院判決,蒙城縣客運公司賠償吳雪峯的喪葬費、許曉楠的治療費20多萬元,肇事司機陳海獲刑入獄。
這起車禍致使許曉楠頭部以下癱瘓,傷殘等級達到一級,其護理程度爲完全性護理依賴。就在那個冬天,許曉楠的奶奶也因悲傷過度辭世。
數年來,許培玲一直堅持不懈地爲許曉楠求醫,但進展不大。爲了給女兒治病,許培玲不但花光了所有的積蓄,就連親戚朋友的錢也都借了個遍。無奈之下,許培玲賣掉自家的房子,搬到了父母家。
10多年後,許培玲在潁東法援部門的幫助下,將當年的肇事車輛掛靠公司、肇事人告上法庭。阜陽市潁東區人民法院於2009年9月28日立案受理了這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
2010年3月5日,潁東區人民法院作出(2009)東民一初字第959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被告陳海在判決生效十日內,賠償許曉楠經濟損失77萬餘元,神舟公司賠償許培玲精神撫慰金8萬餘元。
一審判決後,神舟公司不服,提出上訴,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及省高院均維持了原判。
執行賠償款遭遇重重困難
2010年8月8日,許培玲向潁東區法院申請執行賠償款,該院於同日立案執行。潁東區法院執行局經過前期調查,發現陳海出獄後下落不明,許培玲無法提供他的可供執行財產線索,而且該院通過調查,也未發現他有可供執行的財產。
由於神舟公司所應承擔的責任與陳海是對等的,2011年8月5日,潁東區法院依法凍結了神舟公司的賬戶,並於8月30日將該公司原來賬戶中的6萬多元劃至潁東區法院賬戶,交給許培玲。不過,此後該公司就不再向他們原來的賬戶中打款,並且對潁東區法院執行局的傳喚不理不睬。
10月28日,該院法官劉玉彪及周海濱再次來到蒙城,先後向縣紀委、交通局、交通綜合管理所、神舟公司發出司法建議函,並向蒙城縣人大進行了案件情況通報,建議上述單位督促神舟公司履行義務。
隨後,蒙城縣交通局負責人約見劉玉彪,表示將督促神舟公司陸續還款,並安排轉款10萬元。
兩院協力扣押車輛
在償還了10萬元案款後,神州公司再度陷入無聲無息之中。潁東區法院執行局決定,扣押神州公司名下的客運車輛,促使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
爲此,潁東區法院專門派出專案組來到合肥。在瞭解到執行現狀後,瑤海法院領導緊急指示執行庭副庭長李峯等人協助穎東區法院專案組執行此案。
爲保證扣押車輛儘快執行回阜陽,以防執行有變,李峯帶上案件卷宗和穎東區法院的法官來到合肥汽車客運總站的總經理及黨委書記辦公室,向他們說明了此次法院前來執行的原委,並請求客運總站對車輛予以放行。
客運總站的領導在得知事實之後,也極力支持法院工作,立即對涉案的兩輛客車予以了放行。
據瞭解,車輛扣至阜陽的第二天,神舟公司就來人協商賠償事宜,12月8日,雙方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被執行人當場履行賠償款72萬元,這起案件順利執結。
阜陽當地的電視臺、報紙等媒體均對該案的執行工作作了報道,在當地引起了強烈的反響與共鳴,爲答謝瑤海法院的大力協助,該院寄來了這封感謝信。
“軍功章的一半應該屬於合肥市瑤海區人民法院,應該屬於參戰的瑤海區人民法院的執行人員們。”在感謝信的最後,穎東區法院的法官用最簡樸的語句表達了自己濃濃的謝意。也正因兩地兄弟法院的聯手協作,纔給予許培玲一家新的希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