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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學管理學院財務學教授、會計與財務管理系執行主任姚錚認爲,重啤事件實質上反映了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嚴重問題,也暴露了A股市場在信息披露制度方面的弊端,需要進一步完善。
“信息披露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監管部門規定的強制性信息披露,另一種是上市公司根據公司實際情況,自願披露的信息。對前者來說,重慶啤酒並沒有違規,只是在後者方面存在嚴重問題。”姚錚說。
類似於重慶啤酒乙肝疫苗的新藥研發,本身就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這就要求公司在疫苗的研製過程中,加大信息披露的頻率,提高信息含量,而不能含糊其辭,讓投資者能隨時知道最新進展情況,並據此理性選擇,否則就是對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不負責任。重慶啤酒被爆炒,就是由於信息不對稱,只有研究組的專家和技術人員、直接相關人知道實情,而投資者對預期過於樂觀造成的。
這種信息不對稱也正是內幕交易的“溫牀”。重慶啤酒第一次停牌前的2011年11月24日、25日,有17.3億元資金提前出逃,包括機構出逃的1.08億資金,衆多遊資和中小散戶則高位被套,就是在這種信息嚴重不對稱的情況下發生的,相關利益團體完全可能趁此機會出逃。
2011年度,類似重慶啤酒的“黑天鵝事件”層出不窮,如雙匯發展的“瘦肉精”事件、康芝藥業的尼美舒利事件、紫鑫藥業財務造假事件,同樣存在信披違規問題。
重慶市市長黃奇帆說,重慶啤酒的暴漲暴跌,客觀上反映了這家公司在信息披露的完整性、是否規範等方面存在問題。即使管理層沒有參與炒作,股票被人爆炒,暴漲暴跌,作爲上市公司的管理者卻不聞不問也是不合格的。
王燕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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