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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在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上要求,各級人民法院必須堅持爲發展服務的司法理念,始終以人民羣衆利益爲重,從三個方面着手,解決好人民羣衆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國以民爲本,社稷亦爲民而立。人民法院作爲國家審判機關,處於解決矛盾的最終環節,既是經濟利益的“調節器”,又是社會矛盾的“減壓閥”,其工作具有很強的全局性和保障性,堅持從羣衆中來,到羣衆中去的工作路線,充分利用司法裁判權主動積極維護民生權益,不斷做好司法服務民生的大文章,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堅持羣衆觀點,努力實現司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目標,是人民法院圍繞大局、服務中心的主要任務之一。人民法院必須站在講政治的高度,立足當前,着眼長遠,統籌兼顧,始終確保各項工作適應民生的需要,爲促進妥善解決民生問題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務。
民爲邦本,本固邦寧。隨着經濟社會的發展,事關民生問題的婚姻家庭、“三養”糾紛、損害賠償、醫療糾紛、勞動爭議等民事案件逐年增多。這些矛盾糾紛數量多,處理難度大,事關羣衆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的和諧穩定。如何充分運用審判職能妥善處理好這些矛盾糾紛,是人民法院亟待解決的重大現實課題。因此,人民法院必須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以依法服務、合理服務、便捷服務爲載體,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辦案原則,妥善處理各類民事糾紛,及時化解人民內部矛盾,努力實現民生權益的最大化,進而營造出支持民生髮展、服務民生髮展的良好法治環境,確保人民羣衆安居樂業。
古人云:民之所欲,天必從之。當前,因爲各種因素的制約,人民羣衆參與訴訟在客觀上還存在一些困難,特別是在經濟落後的偏僻山鄉,羣衆訴訟難尤爲突出。這就要求人民法院必須堅持“快捷、方便”原則,突出司法的便民性和利民性,將解決好羣衆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訴訟難問題作爲工作的“重中之重”,積極建設以人民法庭爲中心、以巡迴審判站爲依託、以便民訴訟聯絡點爲觸角、以訴訟聯絡員爲骨幹的“四位一體”的便民訴訟網絡,將審判服務延伸至田間地頭和社區院壩,切實減輕羣衆訴累,確保便民最大化。
我國司法權來源於人民,必須始終依靠人民、服務人民,人民性是我國司法制度的本質屬性。目前,司法服務民生的手段相當有限,措施也還不十分具體,這是客觀存在的。這就要求人民法院堅定不移地着眼人民性,努力讓羣衆感受到審判機關的民生情懷。要切實做好“立案信訪窗口”建設這篇大文章,全面兌現“一站式”服務;要不斷完善案件繁簡分流機制、速裁機制、多種糾紛解決機制,健全和創新涉訴信訪首問制、裁判文書零差錯、法官定期帶案下訪、院長庭長定期接訪、深入基層傾聽民意等各項制度,讓當事人“零距離”享受到優質服務;要簡化手續,切實方便當事人辦理訴訟退費,並積極解決上訴卷宗送達時間過長的“頑症”;要充分藉助信息化技術,開通網絡平臺,方便當事人查詢案件審理進程和相關情況;要落實好應救盡救司法救助原則,積極構建包括信訪救助、執行救助、刑事被害人救助和訴訟費緩、減、免在內的“四位一體”的司法救助體系,確保經濟確實困難的當事人依法享受到司法救助。
“衙齋臥聽蕭蕭竹,疑是民間疾苦聲。”毫無疑問,司法服務民生是時代賦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職責和歷史使命。人民法院應立足自身實際,時刻牢記爲民服務宗旨,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銳意進取,求真務實,不斷譜寫司法服務民生的嶄新篇章!
(作者單位: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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