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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基層基礎建設工作,《工作要點》提出,全國各級人民法院要紮實做好政法幹警定向招錄工作,建立健全法官職業保障和激勵機制,探索構建不同法院之間人力資源適當調配使用機制,進一步解決基層人員短缺問題;要加大對邊遠及少數民族地區法院隊伍建設的政策扶持力度,切實採取有效措施,大力加強邊遠及少數民族地區法官隊伍建設;要進一步加強人民陪審員工作,確保人民陪審員隊伍的廣泛性、代表性和羣衆性,不斷拓寬人民陪審員參審的廣度和深度;要按照“三個面向”和“兩便”要求,科學合理地做好邊遠地區、民族地區及其他羣衆訴訟不便地區人民法庭恢復或新建工作,合理配置人民法庭人力資源,進一步加強人民法庭工作。
就政工隊伍自身建設工作,《工作要點》提出,全國各級人民法院政工幹警要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強化“以人爲本、服務爲先”的工作理念,進一步提升思想素質和業務能力;要嚴格執行中組部“十嚴禁”紀律和最高人民法院“五個嚴禁”規定,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要樹立“大隊建”意識,在各級法院黨組的領導下,進一步提高工作科學化水平;要以“爭當優秀標兵,爭創滿意部門”爲主題,不斷鞏固“講黨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動成果,進一步在做表率上下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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