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記者從山西省太原市委政法委獲悉,山西省政府、山西省檢察院與太原鐵路局12日簽訂太原鐵路檢察機關移交協議,這是全國第一個鐵路檢察機關正式移交地方,標誌着我國鐵路檢察院管理體制改革進入實施階段。
2004年,我國正式啓動鐵路檢察院管理體制改革,改革的目標是將鐵路檢察機關納入國家司法管理體制。2010年全國鐵路檢察院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會議提出“整體移交、平穩過渡”的原則。今年,隨着此次太原鐵路檢察機關的全面移交,全國各個鐵路檢察院改革移交工作將在近期陸續完成。
按照中央、最高人民檢察院的部署,這次針對鐵路檢察機關重大改革的任務,是將鐵路運輸分院、鐵路運輸基層檢察院與鐵路企業全部分離,納入國家司法管理體系,一次性移交給駐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省級檢察院,實行屬地管理。一直屬於鐵路企業員工身份的鐵路檢察人員在經過一系列的篩選之後,將整體變身爲國家公務員,有利於進一步保護檢察權的獨立與公正。(記者馬嶽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