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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華商報》報道1月11日,陝西人楊師傅將撿到的錢包歸還失主,因向失主索要10元早飯錢,遭到對方辱罵。
46歲的楊師傅,是陝西寶雞人。據楊師傅介紹,他離婚後在西安打零工。1月11日晚11時許,他在垃圾箱內撿瓶子時,發現一個錢包。錢包裏沒現金,但身份證、銀行卡、會員卡都在。於是,楊師傅按錢包內一份辦卡複印件的電話,於12日凌晨2時許聯繫到失主。
失主是個24歲的女孩,兩人相約第二天取證件。12日早晨,女孩和朋友找到楊師傅,楊師傅歸還錢包,並提出給自己買頓早餐或給10元“早飯錢”。女孩和她的朋友很生氣,還罵了楊師傅。
楊師傅很氣憤,開始打電話、發短信與對方理論。
楊師傅出示了女孩回過來的短信:
12日上午8時40分,“老天會承(懲)罰你的,你們這些人類的渣滓。”
12日上午8時49分,“我想你也有子女,他們要知道你幹這種事會怎麼想,你還是多爲自己積點德。”
對此,女孩及其朋友說,他們非常感激楊師傅,但他要錢讓人難以接受。更讓她難以接受的是,楊師傅給她打手機、發短信,雙方發生言語衝突,女孩換掉電話卡後,楊師傅把電話打到她單位,對她影響很壞。
楊師傅說,他當時遭到誤解很氣憤,不斷打電話是想要個說法,讓女孩認錯。
針對此事,陝西永嘉律信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奎說,拾金不昧僅是道德層面的,在歸還過程中產生的花費,若失主不想給,法律上沒有硬性要求必須支付,僅從道德方面,失主可自願支付好處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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