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6日,山西省紀委監察廳對外通報了長治市公務員錄用舞弊案,共有10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其中8人因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011年4月,家住山西省長治市長子縣的吉林大學法學碩士宋某,回家鄉參加當地的公務員考試,報考長治市環保局科員,取得了筆試、面試、總成績第一的成績。但在2011年8月11日、17日當地人社局組織的公務員錄用體檢、複檢中,宋江明的血紅蛋白不符合標準,其隨後的7次血常規檢驗結果均顯示正常。山西省長治“公考筆試面試總成績第一,卻因體檢被刷”一事經網絡披露後,引發社會關注。
2011年11月2日,長治市紀委對網民反映的問題進行覈查。
經查:長治市人社局原副局長趙波、公務員管理科原科長吉新瑞在2011年長治市公務員考錄體檢中,分別收受遞補考生家長賄賂10萬元、1.7萬元,爲遞補考生順利錄用提供方便。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健康體檢科原主任韓玉梅,指使他人篡改體檢數據,弄虛作假簽署體檢報告。長治縣蔭城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賈志紅,爲女兒能順利遞補錄取公務員分別向趙波、吉新瑞行賄10萬元、1.7萬元。
山西省紀委發言人稱,趙波等人在公務員考錄工作中濫用職權,行賄受賄,徇私舞弊,致使本該錄用的考生宋某未被錄用,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
經長治市委研究,決定給予趙波、吉新瑞、賈志紅、韓玉梅4人開除黨籍處分,並因涉罪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對其餘6名涉案人員分別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其中4人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