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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格提拔背後是否存在貓膩,纔是公衆真正關心的問題。一句“符合程序”的無力辯解,既證明不了破格提拔的清白,也難撇清暗箱操作的嫌疑。這也是如今破格提拔越解釋越陷入困局的根本原因,答非所問,自然無法讓人心悅誠服。
最新一期《學習時報》刊登題爲《走出選拔年輕幹部的五種誤區》的文章,指出部分地方在選拔使用年輕幹部方面經常發生一些超常規行爲,暴露了以領導賞識代替羣衆公認的幹部選拔誤區,這種“點將”方式就有很大的侷限性,容易造成因人設崗、任人唯親等情況,同時也容易滋長用人上的不正之風。這將近段頻發的“官員神速晉升”事件再次納入了公衆視線。
自新一輪地方黨委換屆工作開展以來,一批年輕幹部的提拔引發了公衆的質疑。“最年輕廳級幹部”張輝、“最年輕市長”周森鋒、“晉升最快副市長”高京燕、曾偉昕以及“最年輕鎮長”牟陽……升官記錄一次又一次被提速,讓人不得不感慨沒有最年輕只有更年輕,升官速度沒有最快只有更快。當然,年輕有爲、巾幗不讓鬚眉本來是好事,這種“不拘一格降人才”的作風值得社會大力褒揚。遺憾的是,14歲工作17歲入黨的,沒有從政經歷卻一下子提升爲副市長的,幹了不到一屆副鎮長便直接晉升爲副市長的,等等,儘管官方均出來迴應符合程序、符合政策、符合標準,但網民們對他們選拔任用的負面評價遠遠大於喝彩的聲音,對他們的質疑聲遠遠大於讚揚聲。官員神速晉升基本上都離不開四個字“破格提拔”,但是反觀涉及的當事官員,除了被網民找到漏洞百出的簡歷——簡歷被列爲機密的除外——外界幾乎看不到他們有什麼“能人所不能”的過人之處,這樣也就難怪破格提拔的對象屢遭公衆圍觀。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對擬提拔幹部在原崗位任職年限作出了明確嚴格的規定,且需逐級晉升,特別優秀和特殊需要的方可破格提拔,這在幹部任用的實踐中是允許的。但是,符不符合程序並不是公衆質疑的焦點,破格提拔背後是否存在貓膩,纔是公衆真正關心的問題。一句“符合程序”的無力辯解,既證明不了破格提拔的清白,也難撇清暗箱操作的嫌疑。這也是如今破格提拔越解釋越陷入困局的根本原因,答非所問,自然無法讓人心悅誠服。幹部破格提拔必須是出類拔萃的,要有令人信服的理由,更要公開透明。把破格提拔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拿出來曬曬,把破格提拔對象置於公開、公正、公平的環境下選拔,那麼不管被提拔的幹部多麼年輕,都將獲得較爲一致的認可,也會使幹部選拔任用制度獲得更多的公信力。
爲何官員神速晉升遍地開花?根本原因在於《條例》對破格提拔的具體條件和程序沒有作出明確規定,各地都是按照自己的意願制定破格提拔方案,甚至這個意願最終淪爲某些人的意志,沒有了制度的制約,讓這種“破格”與“重用”找到了更多制度外生存的土壤與空間。應當承認,公衆屢屢圍觀破格提拔對象,在一定程度上讓這種“破格”行爲多了幾分忌諱,畢竟哪個地方都不願意成爲衆矢之的,拔出蘿蔔總會帶出泥。好像當初大家忙着人肉“史上最年輕市長”周森鋒,很快便發現了其“論文抄襲”事件。但是,輿論的一過性與遺忘特質,註定了追究違規提拔責任的重擔不可能落於公衆之上,隨着長江後浪推前浪,人們甚至會記不起當年那個“最年輕市長”周森鋒。國家幹部選拔任用,顯然不是一次過的行爲,從各個方面來說,打造年輕有爲的領導幹部隊伍,都仰賴於制度的有效構建與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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