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福州1月16日電記者吳亞東劉百軍記者從正在召開的福建省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獲悉,2011年,福建省法院99.84%的有財產可供執行積案得到執結,17個基層法院被授予“無執行積案先進法院”。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馬新嵐表示,2011年,福建省法院不斷強化執行工作,維護法律權威。全省法院執結各類案件119837件,標的141.84億元;省法院執結118件,標的4.1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