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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尼亞移民局1月5日發佈公報說,2012年將向羅境內符合規定的外國公民發放5500張工作許可證。根據規定,歐盟以外的公民只有獲得合法工作許可證纔有資格在羅工作。許可證必須由僱主、自然人或法人在移民局申領。
根據羅政府2011年12月底通過的決定,在上述5500張工作許可證中,長期工作許可證3000張、委派工作許可證700張、高技能工作許可證1000張,季節性工作許可證、記名(實名)工作許可證和跨界工作許可證各100張,實習工作許可證200張、體育工作許可證300張。
與2010年和2011年相比,上述各種類工作許可證指標大多出現減少。公報說,如果今年申領工作許可人數超過上述額定指標,羅勞動、家庭和社會保障部將可以提議政府通過決定以提高工作許可指標。
截至2011年11月底,羅移民局去年向外國人發放2514張工作許可證。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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