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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王學軍通訊員戴偉東)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刑事裁定書,近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將吳偉東等嚴重刑事犯罪分子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最高人民法院複覈確認,被告人吳偉東,男,漢族,36歲,黑龍江省人。吳偉東與被害人謝某(女)均系本市津南區鹹水沽鎮一洗浴店員工。2010年11月25日,吳偉東欲與該洗浴店一女服務員發生性關係,被謝某發現後製止並通知經理,吳偉東遂對謝某產生報復之念。同月27日4時30分,吳偉東持事先準備好的一塊磚頭尾隨謝某至該洗浴店女部門口,朝對方頭部猛砸數下,後者當即倒地。然後,吳偉東又拿走謝某所佩戴的一條項鍊及收銀臺鑰匙,打開收銀臺竊取17000餘元後逃離現場。後謝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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