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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解金釗通訊員郭玉鑫)幾名山西籍男子瞄準天津定期向大同運送錳礦的“商機”,僞造大同市一家鐵合金有限公司所屬貨車的牌照號,冒充來運貨的車輛,騙得錳礦76.16噸,價值12.7萬餘元。日前,濱海新區人民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對其中三名疑犯判刑。
被告人裴某、劉某、張某均來自山西。2010年冬,三人發現天津方面與大同一家鐵合金有限公司有業務往來,定期從天津向該企業運送錳礦,感覺有利可圖。同年12月下旬,三人與同夥楊某(在逃)分別駕駛兩輛貨車來到配貨站,換上僞造好的大同該單位所用貨車的牌照,騙得由天津配送的錳礦76.16噸,共價值12.7萬餘元。四人運走錳礦後變賣並俵分贓款。2011年春,裴某、劉某、張某三人先後被警方抓獲,其親屬積極退繳贓款12.7萬餘元。
法院經審理認爲,三名被告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取欺騙手段騙取公私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爲均已構成詐騙罪。裴某、劉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一審各判處有期徒刑3年,罰金5000元;張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一審判處有期徒刑2年,罰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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