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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訊在香港註冊成立的“中國農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農業產業經濟發展委員會”、“中國農村經濟委員會”,回內地後搖身一變,成了中央級別的國家事業單位,幹上了賣官鬻爵的詐騙生意,收取20萬至40萬元成立各省“辦事處”,任命辦事處“主任”。記者昨日獲悉,這場賣官騙局中的六名被告人被西城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至二年六個月不等,並處罰金。
西城區檢察院檢察官告訴記者,今年45歲的李繁於2007年底至2008年通過一個叫齊翠萍的人在香港註冊成立了三個機構。李繁在自己建立的委員會網站上,對外自稱是中央部委直屬事業單位。李繁打着要爲“中國農民做點事情”的旗號,成立了“農經委”後,並沒有積極開展農業項目,而是將其變成了斂財的私人公司。
李繁在熟人朋友面前大肆鼓吹自己的“農經委”,並謊稱與中央部委有密切關係。而且“農經委”下面可以成立分會,只要交納5萬至15萬元的資金就可以取得國家事業單位的資質,並且可以獲得經批准的農業項目。
看中了這個“優勢”,張愛鎖等十餘被害人通過向李繁交納費用,成立了“農經委”下屬委員會分會。張愛鎖向李繁交納了5萬元費用,在李繁的協會下成立了名爲“中環委”的分會,被任命爲“中環委”的主任。
“中環委”的架子搭起來了,爲了能夠有收入,張愛鎖和李繁一樣走上了一條詐騙之路。他通過向熟人、朋友介紹成立“中環委”的各省分會,向被害人承諾,成立的分會爲國家事業單位,要交納人民幣40萬元。
2010年4月,李繁、張愛鎖等六人落入法網。(孫瑩張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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