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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1月16日電(記者盛若蔚)2011年山西省長治市行政機關公務員招錄中,發生有關人員私自篡改考生宋江明的體檢記錄,使其無法被錄用事件。該事件經媒體報道後,引起社會關注。事件發生後,山西省政府、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高度重視,責成長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媒體反映的問題進行全面覈實,並組織專項工作組赴長治,會同當地紀檢監察、衛生部門開展調查。
調查顯示,山西省長治市公務員招考體檢事件,是一起有關工作人員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恣意破壞考錄秩序的惡劣事件,嚴重損害了公務員錄用的公平公正。這一事件暴露出在公務員錄用過程中,還存在極個別工作人員無視考錄法規紀律、缺乏職業操守、濫用職權的問題。
爲防止此類事件再度發生,切實維護考錄各環節工作的公平公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就此發出通報,要求全國公務員主管部門和衛生部門要以山西省長治市公務員招考體檢事件爲警示,大力開展警示教育活動,教育考錄工作人員和體檢醫師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和權力觀,樹立高度的責任感和良好的職業道德,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工作紀律。
本報太原1月16日電(記者冀業)記者16日從山西全省紀檢監察機關2011年查辦案件工作情況新聞發佈會上獲悉,長治公務員考試第一名被淘汰案責任人均已被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相關責任人涉嫌犯罪已被檢察機關依法逮捕,進入司法程序。
據通報稱,經有關部門查實:長治市人社局原副局長趙波、公務員管理科原科長吉新瑞在2011年長治市公務員考錄體檢中,分別收受遞補考生家長賄賂10萬元、1.7萬元,爲遞補考生順利錄用提供方便。
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健康體檢科原主任韓玉梅,指使他人篡改體檢數據,弄虛作假簽署體檢報告。長治縣蔭城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賈志紅,爲女兒能順利遞補錄取公務員分別向趙波、吉新瑞行賄10萬元、1.7萬元。趙波等人在公務員考錄工作中,濫用職權,行賄受賄,徇私舞弊,致使本該錄用的考生宋江明未被錄用,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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