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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由於開發商和工程承包商之間的扯皮,致使農民工無法拿到自己一年多的血汗錢。春節將近,他們選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該問題。本市武清區人民法院受理該案後,經過連續六天的調解,終於說服開發商,由他們向涉案農民工支付500萬餘元工資,企業之間的糾紛可以另案解決。法官表示,企業不應將由於他們之間矛盾而產生的不良後果轉嫁給農民工。涉案農民工必須在年前拿到工資。
2011年12月,幾名在武清區某房地產公司工作的農民工代表來到政府清欠辦,反映開發商和承包企業欠下500餘名農民工一年半的工資。馬上到年底了,工人們都急着回家,但開發商和承包企業都不能給付拖欠的工資。這些農民工來自河北、河南和本市,被拖欠的工資高達500萬餘元。當地清欠辦進行了耐心的調解,但由於開發商和工程承包商矛盾比較尖銳,都不肯支付農民工的工資,致使調解工作陷入僵局。無奈之下,政府部門將該事移交到法院,尋求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武清區法院豆張莊法庭受理該案後,立即進入了工作狀態,並組成了由庭長劉仲祥爲首的工作小組。隨後,法官們對案件相關情況進行了調查。並查明,涉案住宅小區系本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高端別墅住宅小區,其工程分包給五六家施工單位,一期工程已經於12月份竣工,但開發商對於已竣工的工程未及時驗收,因此一直未支付相關工程款。眼看到年底了,工地上的農民工急等發放工資回家過年,但他們對開發商與施工單位的爭議不知情。而且工地生活條件較差,天氣嚴寒仍住在沒有取暖設備的工棚裏。法官們還發現,涉案工程層層分包,而且不管是開發商還是承包商,都未能向農民工提供完全的基本保障。而這些農民工幾乎都是從事土木工程、水暖安裝等沉重工作的。
查清事實後,法官決定庭前介入調解。法官們認爲,一定努力促成該案達成調解,讓辛苦勞動了一年多的農民工在回家過年之前拿到應該得到的工資。法官首先指出了涉案單位在農民工基本保障方面存在的錯誤,並要求他們及時整改。然後向他們闡明,不管企業之間存在什麼矛盾,都不應將後果轉嫁給農民工,更不能讓他們拿不到一年多的血汗錢。在工作中,法官要求相關各單位擱置爭議,先解決民生問題,對於能夠確定的工人工資數額及時支付,並組織開發商、施工單位及工人代表見面調解。經過法官連續六天的持續努力,涉案開發商終於同意,由於他們先行支付500萬餘元農民工工資。達成調解後,該企業當天就將這500萬餘元工資交到了法院。拿到自己應得的工資後,農民工們都非常激動。農民工小李表示,能在回家之前拿到工資感覺實在是太好了。事實證明,依法討要拖欠工資是正確途徑。據法官介紹,涉案企業之間關於該500萬餘元工資的承擔問題,將另案進行解決。記者張家民實習生於晴通訊員於元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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